杭城业主较真“圈占公共空间”:入户门外移屡见不鲜,为何整改这么难?
日期:2026-01-11 17:38:00 / 人气:8

楼道里本应是邻居共享的公共走廊,却被隔壁邻居悄悄“圈”成自家玄关——杭州西湖区某小区业主张先生(化名)的遭遇,戳中了许多小区居民的“痛点”。明明是违规占用公共空间,为何纠正起来却困难重重?近日,潮新闻·钱江晚报“记者帮”介入调查,揭开这一现象背后的治理难点。
一、业主发现:新家公共走廊被“私占”,沟通无果反成僵局
张先生去年6月购入该小区中间套房屋,起初以为楼道布局“本就如此”。直到7月打扫卫生时,他发现楼下同户型布局与自己楼层不同,申请查看规划图纸后才惊觉:左侧边套的入户门外移,占用了原本1米多长、约2平方米的公共走廊。
“公共走廊属于公摊面积,是同楼层邻居的共用空间,怎么能说占就占?”张先生坦言,虽外移的门不直接影响自家出入,但挤占了公共空间,更让他担忧消防安全隐患。更糟的是,因多次与邻居沟通整改未果,双方关系僵化,他的新家至今未入住,暂租他人。
二、现象普遍:单元楼8层“跟风”外移,公共空间成“私人领地”
记者实地走访发现,该单元楼共11层,仅3层未外移入户门,其余8层左侧边套均将门向外移动,占用公共走廊;未外移的3层,门口也堆满了柜子和杂物。“其他住户都这么做”“我家门一直在这个位置”——面对张先生的质疑,涉事业主与楼下外移住户均如此回应,俨然将“圈占公共空间”视为“默认操作”。
三、物业认定违规:两份法规“亮红灯”,整改通知成一纸空文?
张先生提供的2025年8月25日《整改通知书》显示,物业明确认定邻居存在两项违规行为:
1. 占用公共区域:擅自封闭公共走廊改建为私人空间,违反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一条(业主共有部分权属规定)及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(禁止擅自占用公共部位);
2. 破坏公共秩序:封闭行为损害公共区域合理使用功能,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及邻里矛盾隐患。
物业责令该住户于2025年9月30日前恢复原状。然而,记者从属地三墩镇获悉,自去年9月起,镇、社区多次调解,涉事业主起初答应整改,后又反悔,目前当事人已走司法途径,问题仍未解决。
四、为何整改难?“默认违规”与“执法困境”的双重困局
这一现象并非个例。潮新闻“记者帮”曾多次报道类似案例,其核心矛盾在于:
• “跟风违规”成风:部分业主认为“大家都这么做,不算违规”,将公共空间视为“可抢占的资源”;
• 整改执行乏力:虽有法规明确禁止,但物业仅有“责令整改”权,无强制执法权;社区调解依赖双方配合,遇抵触则陷入僵局;
• 消防隐患隐蔽性:外移门可能遮挡消防通道、阻碍逃生,但初期不易察觉,需专业鉴定,增加了处理复杂度。
五、专家支招:公共空间保护需“多方共治”
法律界人士指出,《民法典》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已明确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共有,擅自占用涉嫌侵权。但治理需“刚柔并济”:
• 前端预防:物业应在交房时公示规划图纸,明确公共区域界限;装修阶段加强巡查,及时制止违规改造;
• 中端干预:社区、业委会可组织业主公约宣讲,扭转“默认违规”观念;对拒不整改者,可通过业主大会表决启动强制整改;
• 后端惩戒:消防、城管等部门可介入认定安全隐患,依法处罚;司法途径则通过判决明确责任,形成震慑。
结语:公共空间不是“唐僧肉”,守护需较真到底
张先生的“较真”,不仅是为了自家权益,更是为维护小区公共规则的严肃性。当“圈占公共空间”从个别现象演变成“普遍操作”,折射出部分业主规则意识薄弱、基层治理乏力的问题。唯有法律“长牙”、物业“尽责”、业主“齐心”,才能让公共空间真正回归“共有、共用、共管”的本质。
正如张先生所言:“新家可以不急着住,但公理不能让步。”这场“较真”,或许能为更多小区敲响警钟——公共空间的边界,需要每个业主共同守护。
作者:耀世娱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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